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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前沿:充分发挥医保职能 助力群众纾困解难

时间:2025-05-10

为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近日,市政府印发了《盐城市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纾困工作方案(试行)》,并于2025年5月11日起施行,范围对象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73号)规定的10类救助对象以及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接下来我们对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开展医疗保障纾困工作相关措施:

1.推进健康教育精准服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鼓励市、县(市、 区)医院定期组织专家为困难群众开展“送医下乡”活动。

2.研究制定合理规范诊疗方案。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困难群众就医标识;按照安全有效、经济适宜、救助基本的原则,为困难群众提供合理诊疗方案,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

3.切实降低医药服务成本。综合运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 付方式、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改革手段,降低群众就医成本。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管控主体责任,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4.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开展户籍人口参保扩面专项排查,精准宣传解读医保政策,畅通参保缴费咨询服务渠道,基本医保参 保率保持98%以上。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参保、 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5.促进三重保障互补衔接。 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不断优化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困难群众较一般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不设 支付封顶线,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6.鼓励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引导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体现普惠公益导向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探索推进惠民保险与慈善事业衔接,在保大病、保重病的基础上突出保困难,对困难 群众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医保目录内超限使用药品、医保目录 外自费高额特殊药品等予以重点保障倾斜支付。

7.强化社会慈善帮扶保障。加强慈善救助与医疗救助衔接,由市、县慈善部门分别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全市低保家庭中因病住院治疗、在政策范围内承担自付费用 较高的患者,对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政府和社会其他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救助。

8.加强其他保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街道)乡村 医疗互助试点,探索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参与工会医疗互助,重点 向困难群体和大病重病倾斜,精准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方案》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迈入精准化、系统化新阶段。通过构建"动态监测+精准施策"的预防机制和"基本医保+多元救助"的保障体系,这项政策将筑牢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兜底保障网。值得期待的是,"医疗成本管控""合理诊疗规范""商保慈善协同"等创新举措的落地,不仅能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更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社会参与的民生保障新格局。我们相信,随着政策效能的持续释放,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将更有保障。

编辑: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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