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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积金“云课堂”第一百二十七讲: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时间:2025-07-08

问:请问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盐城购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是本市域内新购买住房的,符合以下贷款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①以家庭为单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已结清。

②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满半年且近期按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中间无断缴、补缴)。

③信用良好。

④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抵押。

⑤除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正常规定的贷款材料外,还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近期不少于六个月的缴存流水(职工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申请“电子码”即可,无须再到公积金缴存地出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纸质证明)。

问:我是一名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引进人才,刚在市区买了一套房,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有哪些?

答:我市对引进人才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市人才服务中心将“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名单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上述人才名单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

3.名单已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的人才,凭贷款申请材料向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审批,通知并协助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发放贷款。

编辑:李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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