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我市于2022年6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简称“房八条”),2023年2月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房七条”),两项政策的购房补贴集中申报时间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购房人速至窗口申报(也可在“我的盐城app-掌上住建-购房补贴”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2年6月11日至2023年2月28日(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二)购房补贴内容 1.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2.给予安家落户购房补贴。在市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5%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3.鼓励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原有住房的,如原有住房出售后缴纳的契税低于新房契税的,按原有住房出售缴纳契税金额予以补贴;如原有住房出售后缴纳的契税高于新房契税的,按新房缴纳契税金额予以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出售原有住房的时限为文件颁发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领条件和地点 购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核定、发放购房补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核定、发放购房补贴。服务窗口为各区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二)购房补贴内容 支持人才或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消费。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三)申领条件和地点 购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核定、发放购房补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核定、发放购房补贴。服务窗口为各区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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