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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盐南高新区开展“五一”房产促销,推出共有产权新销售模式!

时间:2025-04-28

2025年盐南高新区“五一”期间

房地产促销政策



1.执行市级“盐八购”房地产补贴政策


换新购:出售盐城市范围内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150%的购房补贴。

刚需购: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包含住宅和非住宅)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缴纳契税20%的购房补贴。

返乡购:支持异地公积金缴纳人群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利率和额度与本地职工相同。

多孩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盐城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以上“换新购”“刚需购”“返乡购”和“多孩购”的购房补贴不可以叠加享受,可以与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2.安家落户购房补贴政策

2025年5月1日起,在盐南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5%的补贴,不超过3万元。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


3.“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对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盐南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盐南高新区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的补贴,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新房首付款3%至5%的补助(不超过5万)。出售自有住房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活动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4.使用房屋征收结算凭证给予补贴

2025年5月1日起,鼓励大市区被征收群众来我区购房置业,被征收群众使用结算凭证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房屋征收结算凭证使用办法的通知》(盐住建征开〔2023〕6号)文件奖励的基础上盐南高新区再给予使用结算凭证金额5%的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2.5%,区财政补贴2.5%)。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


5.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5年5月1日起,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按学历给予网签合同总价购房补贴,其中大专生补贴1%,本科生补贴1.25%,硕士研究生补贴1.5%,博士研究生补贴2%。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购房人,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人才享受市级“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为基数,盐南高新区再给予10%购房补贴。购房人是夫妻且都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学历购房补贴以购买人中最高学历为准,不叠加享受。活动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


6.共有产权新销售模式补贴政策

都市房地产公司及盐南高新区内开发企业拟在开发楼盘中提供20套商品住房房源,以共有产权新销售模式进行销售,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指定的共有产权公司共同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其余份额由共有公司产权持有。购房人享受整套住房的业主使用权,并承担整套住房的业主义务。购房人需在该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6-10年内,将“共有产权商品房”按约定价格一次性完整回购。




注:以上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编辑:李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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