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315”
今年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
一起看看满意消费
古人如何硬核共筑
约其行
“用器不中度,不粥(粥同鬻)于市。”
“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
“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
“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
——《礼记》
在周朝,如果粮食、果实不成熟不允许在市场售卖,生活用品、布匹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售卖,颜色以次充好的不允许售卖……粉色里带点紫?黄色偏橘调?对不起,这种 “莫兰迪色系”在周朝属于“视觉欺诈”,分分钟下架!
“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长广亦必等。”
“有买及买(卖)殴也,各婴其贾。小物不能各一钱者,勿婴。”
——《秦律十八种》
秦朝统一六国后,将统一度量衡推行到全国,大家的买卖交换开始有了统一的标准。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注定了千年之后,全国小朋友们的数学技能树,要多点一个“单位换算”。
不仅如此,老祖宗们可能在某个夏天也吃过“雪糕刺客”的亏,为了防止“价格刺客”,秦朝要求一个小钱以上的物品都需标明价格。
战国·铜砝码
南京市博物总馆藏
“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唐律疏议》
这些法律制度,就像“紧箍咒”,不光管得紧,不听话还疼,要死要活那种,专治各种“不服”。自古以来,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深受其害,唐代对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惩处更为严重,杖刑九十起步,直至死刑。
然而讽刺的是,唐代诗坛顶流CP李白、杜甫二人堪称“食品问题受害代言人”。据郭沫若先生说,杜甫大概率因为吃了变质的牛肉导致食物中毒而亡。“如果能重来,我要变李白,告诉小杜夏天食物容易变坏……”
而从杜甫的《赠李白》中“未就丹砂愧葛洪”推测,这组CP没少相约吃“仙丹”。丹砂的主要成分是硫化汞,如果过量或长期服用,药丸直接变“要完”。
小编赠李白:莫炼丹砂学葛洪,汞铅伤身误此中。
东晋·朱砂丹丸
南京市博物总馆藏
勒其名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
——《礼记》
光靠制度法律约束,事前没法完全杜绝造假发生,怎么办?古人自制“照妖镜”——物勒工名。这一制度要求工匠在器物上刻写姓名、籍贯等信息,既体现工匠对质量的承诺,也便于官方对产品质量溯源追责。
刻有“刘德华”字样的城墙砖
南京城墙博物馆藏
除了溯源,“物勒工名”也用在了一些“品质好物”上,用于防伪。南京市博物总馆馆藏的清代“黟山灵气”铭墨,就刻有“徽州胡开文制”的标识。同样是优质铭墨品类的“罗小华墨”,被造假者争相“模仿”。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中就记载了自己买到“罗小华墨”假货的故事,不光买了泥巴做的假墨,还一口气买了十几个。
清·“黟山灵气”铭墨
南京市博物总馆藏
商家与造假者在打假上面你来我往,难解难分。遇到这种情况,商家也是豁出去了,在物勒工名上“用心”叠加了更多防伪“Buff"。湖州李家铜镜作坊为了防伪,在自家铜镜上直接刻上了“假充李镜真乃猪狗”(骂人是不对的),李师傅的这句话不仅是对造假者的“关怀问候”,甚至都成了自己品牌的Slogan。
明·“假充李镜真乃猪狗”铭铜镜
九江市博物馆藏
到了宋代,开始设立行会,商家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经营,商品也需要经过行会审定,才能上市售卖,商家之间互为“照妖镜”,主打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成其信
“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论语》
孔子有一位善于经商的弟子,叫子贡,孔子告诉子贡诚信是做人之本,“民无信不立”这句话也流传下来,成为古时教育的基础课程内容之一,而子贡也将孔子称为“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
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 万仞宫墙
“凡交易,直使分明,不欺暗室。”
——《袁氏世范》
除了社会教育,很多家族将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纳入到家训中,形成了“社会教育-家中训诫-市井实践”的教育闭环,使诚信成为渗透至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物欲横流,心有诚信,将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来获取利益视为浮云。
越来越多的文化作品中,也将诚信塑造为 “善有善报” 的道德资本,强化了市井社会的信用共识。明代冯梦龙《喻世明言》中《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商人蒋兴哥因诚信经营赢得 “忠厚财主” 称号,其遭遇的商业欺诈事件最终通过法律与道德双重机制得到解决。
几千年来,在打假防伪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件事情上,有制度、有方法、有意识,为今天的消者权益保护提供了历史借鉴,推动建立了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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