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网欢迎您!
新闻从业人员监督电话:0515-88436128 新闻热线:0515-88436022 商业合作:0515-88436019
搜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客户端

智慧盐城APP

退出登录

注册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上新” 4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5-02-28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出台《盐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将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充电场所建设投入。多部门将联合监管。《办法》要求,新建或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需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禁止在公共门厅、楼梯间、室内场所停放或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

《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非法改装、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行为。鼓励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提供以旧换新服务,推动废旧电池回收。快递、外卖企业需将电动车管理纳入安全制度,统一配备合规车辆并规范停放充电。《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罚。

编辑:李琳娜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盐城网及智慧盐城客户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方式:0515-88436022

点赞0

点赞0

评论·

共12条

0/300

最新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