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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将于3月1日正式开始

时间:2025-02-25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工作将于3月1日正式启动,持续至6月30日。这一年度性的税务活动是为确保纳税人根据个人实际收入和扣除情况,准确核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实现“多退少补”的公平税收原则。

据悉,2024年度个税汇算申报将继续沿用往年的综合所得概念,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进行合并计算。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盐城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 周地:“2024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月21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汇算初期,也就是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可现在登录个税APP,在首页‘2024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行预约办理。”

如果纳税人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那就无需预约,随时都能办理。那么到底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呢?

盐城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 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为方便纳税人高效完成申报,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的申报渠道。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局网站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受托人办理三种方式办理,大大节省了申报时间。

盐城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 周地:“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的,需由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委托受托人办理的,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更正申报。”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需要每年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不填报或者少报,都会影响个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所以大家在申报过程当中,一定要结合个人情况,填报完整,这样才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编辑: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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