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家住亭湖区百安居花园小区的业主贾大爷向我们88400000热线反映称,他家用于放置电瓶车的地下车库有漏水、返潮的情况,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另外,小区物业管理形同虚设,之前出现过电瓶车丢失的情况。对此,他感到很不安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保障群众生活。
在百安居花园小区贾大爷家的地下车库,记者看到,墙体存在大片的潮湿现象,墙面有脱落的痕迹,地上也有一大摊水。
亭湖区百安居花园小区业主 贾大爷:“这个水从外面朝家里流,外面是60公分,里面是1.6米,我拿尺从窗头从下量的,找物业,他上面摇摇头,我喊他来看的,他不来,(就是物业也不管,是啊),他不问。车库我放东西我就不能放了,返水我东西还能放吗?你说我地下车库放个东西全受潮,你说东西能放吗?”
贾大爷说,他们搬到百安居花园小区已经有十六七年的时间了,漏水的现象还不只是车库。五六年前,家里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当时跟物业反映后,物业表示需要贾大爷先垫资进行维修,之后再结算给他。但维修完成后,令贾大爷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亭湖区百安居花园小区业主 贾大爷:“还有个就是外面墙朝家里漏水的,五楼上。(物业当时说)给我把钱解决了,修完以后,再找他的,1200元,(他说)哪里这么多的,我家里(修的)还没有算账,后来他就不承认。”
不仅如此,贾大爷还表示,现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形同虚设,自己的三轮车电瓶以及上锁的电动车都曾丢失。由于小区内部摄像头无法正常使用,向物业反映后,也无从找回,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
亭湖区百安居花园小区业主 贾大爷:“三轮车电瓶没有了,1600(元),3500(元)的小刀电动车没有了,这么长的锁锁着(也)没有了,连电瓶连车子全没有了,门卫上给收垃圾的进来,里应外合,人家收垃圾的说收电动车,门口全知道。”
贾大爷家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而小区物业却总是消极应对,一直没有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这让贾大爷感到十分不满和不安。在现场,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王经理,他表示,这些情况他都如实汇报给了总公司盐城市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他自己并没有权限采取任何解决措施。
(非正常拍摄)亭湖区百安居花园小区物业 王经理:“修什么东西必须要请示他(宏宇物业负责人),要得到他同意。(那你也找过你们公司经理的?)找过的,找过的。”
随后,记者也打算联系盐城市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徐新报进一步了解情况,却发现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无奈之下,记者也来到百安居小区所属辖区城北社区,联系上了社区的袁书记,他表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目前处于基本“瘫痪”状态,他们也多次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但成效不大。
(电话采访)亭湖区城北社区第一书记 袁兆旭:“我们现在也没办法,正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委会现在就是正常不运作了。以前的业委会人都走了,都搬家搬走了。这个房子你知道是老小区。(那这个事情可能要解决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是吧)。对。他现在又没钱了,上面维修基金也没有了,(他公共维修基金没有吗?他都没有)。没有,都没有,这(是)老小区了。”
既然小区物业处于“瘫痪”,那么,贾大爷家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政府要采用综合手段在物业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实际上小区物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为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当地政府要投入资金。另外,业主自身也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龙辉:“物业对小区的基础设施有修缮义务,该物业在和业主沟通的过程中让业主先行垫付(维修费用),但事后却不承担,对于做不到的物业公司,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社区街道、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解聘物业服务人,甚至可以起诉物业公司,业主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另外,为了避免相似问题出现,物业公司要公开物业费使用情况,让业主了解到每一笔钱的用处,同时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逐条为业主服务。对于小区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老旧小区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的情况可以由街道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龙辉:“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后,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行解散。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进行监督。对于小区物业的监督,一方面来自业主委员会,另一方面来自政府。政府部门需要主动对每个小区物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解决老百姓的关心问题。”
小区物业服务形同虚设,居民生活陷入困顿,折射出的不仅是企业责任的缺失,更是基层治理的短板。一方面物业公司作为社区服务的“守门人”,不该让“服务”二字成为空头支票。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及时补位,既要举起法治戒尺督促企业履责,也要搭建协商平台畅通民意渠道。只有企业守土尽责、政府监管到位、居民共同参与的三方合力,才能让“安居”回归社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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