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网欢迎您!
新闻从业人员监督电话:0515-88436128 新闻热线:0515-88436022 商业合作:0515-88436019
搜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客户端

智慧盐城APP

退出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专题稿件

盐城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问答(十六)

时间:2024-08-06

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申请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一)申请人向区住建部门提出应急维修书面申请;区住建部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派专人到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受理后,在区住建部门指导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下,确定相关单位,并办理委托等相关手续,同时组织维修,并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将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工程决算、分摊明细、竣工验收情况向维修资金分摊范围内的业主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人持工程决算报告(单)、相关业主公示反馈意见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

(五)市物管中心根据区住建部门出具的同意支取维修资金书面意见,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应急维修款项的划转手续。

编辑:李琳娜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盐城网及智慧盐城客户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方式:0515-88436022

点赞0

点赞0

评论·

共12条

0/300

最新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