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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积金“云课堂”第一百一十四讲: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时间:2024-12-31

本人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想回盐城射阳老家购置房屋,请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本市购买住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提出贷款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以家庭为单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已结清。②异地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存的,账户开户时间满半年且近期按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中间无断缴、补缴)。③借款人信用良好。④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人(应当为在盐城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

问:本人及配偶在盐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名下无房产和贷款。未婚子女在异地工作,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上是未婚子女的名字,请问能否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可以提取。提取材料:

1.未婚子女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2.提取人身份证、绑定银行卡、关系材料;3.购房合同(协议);4.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5.契税或增值税发票;6.提取人或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购房所在地户籍材料或购房所在地工作有效凭证(公积金流水、社保记录、纳税凭证等其他有效证明)。

编辑:朱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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