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网欢迎您!
新闻从业人员监督电话:0515-88436128 新闻热线:0515-88436022 商业合作:0515-88436019
搜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客户端

智慧盐城APP

退出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生热点

盐城公积金“云课堂”第一百讲: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时间:2024-12-03

问:在亭湖区购买商品房并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现在贷款还剩60万元未偿还,在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下,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需将商贷剩余本金还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才可以。根据盐房金管〔2024〕1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不得大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问: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盐城购买住房,可以在盐城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取出来吗?

答:本市有跨省通办专窗,可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建议先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中心核实是否可通过跨省通办专窗办理该业务,以及办理该业务所需的材料。然后再至本市跨省通办专窗申请办理该业务。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多少年?

答: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盐房金管〔2024〕4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3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编辑:单丹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盐城网及智慧盐城客户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方式:0515-88436022

点赞0

点赞0

评论·

共12条

0/300

最新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