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网欢迎您!
新闻从业人员监督电话:0515-88436128 新闻热线:0515-88436022 商业合作:0515-88436019
搜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客户端

智慧盐城APP

退出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国际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时间:2024-10-08

今天,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2024年8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公告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被调查产品名称: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通常称白兰地)。

英文名称:Spirits obtained by distilling grape wine in containers holding less than 200 liters (usually called Brandy)。

产品描述:以葡萄、葡萄汁(浆)、葡萄皮渣、葡萄酒等为原料制得的烈性酒。

用途: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在本公告附件中列明。

二、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白兰地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进口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

编辑:朱洁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盐城网及智慧盐城客户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方式:0515-88436022

点赞0

点赞0

评论·

共12条

0/300

最新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