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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您有一份“五一”廉洁提醒请查收

时间:2024-04-29

岁月因劳动而充实,时代因劳动而精彩!“五一”劳动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九个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以及违规组织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五、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购物卡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

七、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酒驾、醉驾行为,坚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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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 党的纪律惩处性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每逢佳节倍思“清”,盐城广电总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家人节日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编辑:李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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