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市阜宁县发生了两起入室盗窃案,被盗的还都是保险箱,这两起案件之间有何关联呢?
4月初,阜宁警方接到一起市民报案,称家中有财物丢失。随即,警方通过实地走访、技术研判等对该事件展开调查,惊奇地发现,该案件与3月份的一起入室盗窃案高度相似。连续接到同一类型的报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 李磊:“两起案件作案手法如出一辙,犯罪嫌疑人利用塑料卡片插入门缝开门,然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杠、锤子将保险柜撬走。在取出保险柜中的财物后,将保险柜丢入河中。”
经过民警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进一步的调查确认,这两起案件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据了解,该犯罪嫌疑人是个惯犯,自2009年起他就多次因盗窃被判入狱,屡教不改。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 李磊:“该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已提请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次案件的迅速侦破,不仅体现了警方的高效工作能力,也向广大市民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我市警方将继续保持警惕,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阜宁县公安局金沙湖派出所民警 李磊:“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尤其是夜间和外出时,要确保门窗锁闭,避免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此外,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安装防盗门锁、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备,增加家庭安全保障。”
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陈彦儒 祁公胜
编辑: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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