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规范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交往行为,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盐城市政商交往“十要十严禁”清单》,为加快形成既亲又清、良性互动发展氛围,高标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精准有效贯彻落实《清单》工作要求,本栏目推出《清单》解读系列访谈专栏,今天为您播出第一集。
记者 李敏:“政商交往边界模糊,往往成为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近日,《盐城市政商交往‘十要十严禁’清单》出台,一张清单划清交往边界,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作风办负责人施伟,施主任,您好,接下来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清单》出台的背景。”
市作风办负责人 施伟:“好的,主持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用‘亲’‘清’二字来定调政商关系,为政商交往确立了标尺。政商关系的亲清程度,反映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事关营商环境好坏。政商之间,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则于国有功、于民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有重要意义。落实这条政商交往之道,离不开具体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近年来,党中央、省委、市委高度重视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23年11月1日,全市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专门出台《盐城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其中,要求发布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交往规则。
出台《清单》是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重在亮明原则态度,表明意志决心,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准确把握工作联系和私人交往的分寸提供指引,提醒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清廉高效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切身感受到盐城有温度、尺度和透明度的优质营商环境。”
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周足军
编辑:李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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