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盗窃不仅是缺乏道德、丢失诚信的表现,更将面临刑事责任和法律制裁。44岁的男子张某曾因盗窃先后三次被判刑,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于2023年12月刑满释放。然而,今年新年刚过还不到一个星期,三进宫的张某就旧“病”复发,开始着手新一轮的盗窃并进行“周密”策划。很快,他又落网了。
2月16日9时许,张某窜至阜宁县阜城大街的某电动车门市,见店内无人,随即若无其事地进入门市,开始实施盗窃。
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 社区警务队队长 吴炫著:“在盗窃东西前,为掩人耳目,嫌疑人张某骑电动三轮车以收废旧为名在县城到处转悠踩点,后怕被人发现逃跑不便,又换骑了二轮电动车。嫌疑人张某得手后,将包内5000元现金取出,然后又将包连同包内的身份证、驾驶证一起扔在河里。”
有了第一次的得手,张某岂肯休手?2月17日12时许,张某窜至阜宁某小区附近一门市,以同样的手段盗窃一柜子里的现金2500元。2月18日,接到报案的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民警通过受害人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在刑警大队技术部门的协助下,于2月20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 社区警务队队长 吴炫著:“就在我们警方组织对其进行抓捕时,嫌疑人张某于当日8点,又继续窜至我县新沟镇吉沟村采用溜门入室的方式,盗窃一个金色纪念币。戏剧性的是,事后,为辨别其真伪,张某于当日中午12时许来到阜城大街某珠宝店对纪念币进行鉴定,他刚掏出一块金亮的纪念币,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随后而来的几名便衣警察抓个正着。”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 社区警务队队长 吴炫著:“经讯问,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3起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出狱后,他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于是继续自己的‘老本行’,五天内疯狂作案3起,案值8000余元。”
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陈昕榕 祁公胜 徐一丹(实习)
编辑: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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