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选择之一。近日,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了《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新的《实施细则》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那么,新规有哪些内容?对于网约车平台、车主、乘客,又会有哪些约束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我市就已经出台《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此来规范网约车经营,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新的《实施细则》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删减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条款。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钟伟:“一是扩大适用区域,将适用区域由原来的盐城大市区扩大为本市行政区域。二是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和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网约车管理相应工作职责。三是放宽经营条件。”
新的《实施细则》对网约车经营企业、车辆、人员保持运营能力、规范运营服务、禁止发生行为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也作出具体规定和调整。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共许可网约车平台企业40家,网约营运车辆4006辆,网约车驾驶员1.98万人。
盐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钟伟:“明确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自主调节,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车辆和人员,应当符合细则明确的相应条件和要求,按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取得经营许可。”
滴滴出行盐城分公司工作人员 曹梦龙:“平台会积极在政府的要求下,规范运营,维护网约车市场运营秩序、保障网约车行业安全稳定地发展。”
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陈志洲
编辑:朱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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