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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 干货满满丨盐城市区房地产新政解读!

时间:2024-05-0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4月29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关于优化调整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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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政策措施分为八个方面:

全面开展“换新购”

大力支持“刚需购”

全力支持“返乡购”

持续落实“多孩购”

优化推行“安置购”

积极试点“租赁购”

创新推进“改善购”

不断提升“服务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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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几个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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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补贴力度大

一是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盐城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二是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契税2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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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补贴范围广

一是对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个人和企业,都给予契税50%的补贴。二是支持个人和企业团购,个人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的,给予契税100%的补贴;企业团购3套(含)以上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契税100%补贴外,再给予每年团购新房所缴纳房产税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三是对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盐城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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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支持类型多

一是“换新购”,支持各区、国有企业、各类房地产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换新购”。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换新购”。二是“返乡购”,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视同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额度和利率;三是“安置房”,鼓励被征收人使用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准现房),完善结算凭证全域流通使用机制。四是“租赁购”,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收购或租赁新建商品房,整合盘活存量房,重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推进租售并举。五是“改善购”,从规划、建设、公建配套、预售许可、资金监管、融资协调、销售价格以及物业服务等多维度来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六是“服务购”,对购房者交易、登记等环节提供服务,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建立全天候的线上线下“房产超市”,探索提供“定制式”服务,打造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需定建的新型购房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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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实施时间及范围

本次政策措施实施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适用于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文所指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购房者领取《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请购房补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核定、发放购房补贴。

另外,房地产行业职能部门携手在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建立“房产超市”,方便购房者集中选购品质楼盘、挑选心仪的好房子。目前,已有八家优质房企(仁恒、金茂、城投、悦达、招商、龙湖、万科、世纪新城)精品楼盘入驻。“五一”小长假,“房产超市”将开展房地产新政和“换新购”、“租赁购”试点宣传活动,放大政策效应,释放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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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衣食住行在盐城

编辑:李琳娜

编辑:李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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