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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时间:2023-06-06

问:之前使用房产抵押的方式在市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贷款还清了,如何解除房产抵押?



2013年5月前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放款银行领取房屋他项权证;2013年5月后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房屋他项权证。领取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问:如果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结清,想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装修房子,可以办理吗?



本市住房公积金无装修贷款的业务。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七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之前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射阳县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配偶离职了、本人在本市也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本人可以办理逐月还贷业务吗?


可以办理。该业务可在线办理,本人凭身份证也可在射阳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线上办理途径: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以我的盐城APP为例:打开我的盐城APP➡首页➡公积金➡业务➡公积金逐月还贷签约。


问:和配偶共同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办理了逐月还贷业务,本人是第一顺位扣款账户,如果我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当月还款额,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扣款?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办理了逐月还贷业务的情况下,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时,优先扣除第一顺位扣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保留0.01元),再扣除第二顺位扣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保留0.01元),最后扣除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账户内余额。




编辑:刘通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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