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10KV电台线拆除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应在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D-XJ2310
2.项目名称:盐城广播电视总台10KV电台线拆除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3万元。
5.项目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境内。
6.采购范围:盐城广播电视总台的10KV电台线14-1#杆至14-23#杆线路及电杆拆除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需做好销户及供电部门对接手续,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杆、架空线、电力电缆、电力管道以及配套的电缆井、高压分线箱、配电柜和各种设备基础等附属设施拆除等。具体工程量(实际拆除工程量)以报价人现场踏勘为准。建筑垃圾、拆卸物、废弃物的清理外运由中标人处理,场地平整最终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
7.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拆除电杆及导线运回至指定位置(张庄发射中心大院内),拆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质量标准:合格。
10.拆除安全要求: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2022年度报表尚未完成可提供2021年度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人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报价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3日18时00分截止;
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且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自行关注“盐城网”发布的信息补充公告、更正通知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176号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912508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3A、5楼
联 系 人:丁明、滕玉宝
联系电话:13770083366、18082164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电 话:18962088030
凡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盐城网及智慧盐城客户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方式:0515-88436022
点赞0
点赞0
最新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