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盐政办发〔2023〕31号)部署,盐城市将于9月28日起发放第一轮3150万元消费券,重点支持住宿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家居、文化旅游以及外卖服务平台等领域消费。
一、活动主题
品质生活·乐享盐城。
二、活动时间
9月28日—10月31日,分5批发放。发放日期为:9月28日、10月5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每日上午11点,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告为准。第二、第三轮发放时间另行公告。
三、发放平台
通过“我的盐城”“建行生活”“工银e生活”“美团”“饿了么”等5个平台线上发放。其中,“我的盐城”APP发放的消费券,在银联“云闪付”APP核销使用;其余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在各自平台使用。具体领券、用券方式见发放平台。
四、消费券分类
第一轮将发放60万张消费券,具体品类、面值、有效期和领取、使用规则如下:
五、活动对象
盐城在盐市民及外地来盐人员均可参加。
六、活动规则
1.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先领券、后消费、直接抵扣。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在符合条件的商户使用,商户名单可在发放平台查询;
3.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会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4.参与活动商户须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参与活动商户和领券用券消费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盐城市商务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5日
凡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盐城网及智慧盐城客户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联系方式:0515-88436022
点赞0
点赞0
最新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