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锚定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目标,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创建和检察业务同向聚合、同频共振的浓厚氛围,不断深化亭湖检察文明创建的“精神内核”和“品质内涵”。
走进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硕果累累。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文明单位……都是文明创建成果的体现。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吴春:“近年来,我们将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党建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依托亭湖独有的地域文化优势和深厚的群众文化基础,培植了‘红色’‘海盐’‘丹鹤’等六大特色文化,全面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引领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18 年,我们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一步。多年来,亭湖检察院以“检鹤行”品牌为抓手,致力于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并多次举办各类主题的开放日活动,让全市人民深入了解了亭湖区检察院生态修复的新理念、新举措与工作成果。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俞玮:“为了更好地为全市生态贡献亭检力量,我们聚焦盐城环保科技城建设,构建‘1+6’检察综合保障机制,服务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同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加强与丹顶鹤保护区沟通协作,打造生态修复基地群,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文明内涵。为了更好地弘扬法治风尚,亭湖检察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八五”普法,组建“小溪流”法治宣讲团和“检爱同行”志愿者团队,送法进学校、企业、乡村、社区90余次,普法受众7万余人次。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成了全省首家执法司法监督中心,汇聚合力提升全区执法司法水平。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周心怡:“成长的路上偶尔会有阴影,但抬头,总能看到星光。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坚持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围绕校园暴力、性侵害等主题,联合有关机关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走实走深’,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用法治力量呵护祖国未来。”
对外打响一张牌,对内更要抱成一个团。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女职工们分布在一线服务保障的各个岗位上,以铿锵玫瑰的姿态扛牢检察担当。为了给女职工们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检察院内打造了“康乃馨服务站”。舒适的沙发、丰富的图书、有趣的娱乐设施……处处体现了对母婴的关怀与呵护和当好女职工贴心“娘家人”的决心。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杨何丽:“我们还全面开展生理健康关爱、心理健康服务、权益维护保障,逐步加载思想引领、赋能成长、文化润检等内容,打造服务新高地,建设阵地新样板,着力提升了女干警的幸福感,让我们女职工在司法办案一线贡献检查力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文明创建促进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多年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涌现出一批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标兵、全省“十优”公诉人等先进骨干人才。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文明亭检花开正艳。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施智涵:“下一步,我院将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锚定‘走在前,做示范’目标、锚定‘首位、首席、首选’目标,以时不我待、自我加压的精神状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巩固、发展和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以更高政治站位和更长远眼光,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文明,是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随着文明创建的不断深入,亭湖检察人将继续向美而行、向德而行、向善而行,以文明实践彰显检察形象,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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