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着力提振汽车消费、加力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拓展文旅消费、稳健发展住房消费、鼓励发展新型消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
政策一:着力提振汽车消费
《政策措施》提出,市级安排1000万元发放数字人民币支持汽车消费,对2023年9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大市区(不含大丰区)购买乘用车的,按照10万元及以下、10万元以上-30万元、30万元以上分档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数币补贴,先购先得、用完为止。
政策二:加力促进传统消费
市县联动在“我的盐城”APP等线上平台分批次发放1.1亿元全市域、全品类通用消费券,重点支持住宿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家居、文化旅游以及外卖服务平台等领域消费。
政策三:持续拓展文旅消费
面向2023级驻盐高校报到新生、到盐社会实践和实习的大学生发放5万张“玩转盐城 青春体验卡”,凭卡可免费畅游全市24家景区各一次。开通“乐游长三角”上海至盐城高铁旅游专列,在上海发行“长三角潮玩卡盐城地区卡”,199元畅玩盐城26家重点景区。
政策四:稳健发展住房消费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盐城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各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给予购房人团购优惠价格。
政策五:鼓励发展新型消费
配音:支持各地对活动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新增网红首店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鼓励各地对活动期内公共网络零售额增幅前三名的限额以上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补助等。
政策六: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支持商业综合体有效延长营业时间,每天延长营业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鼓励各地对超出部分补贴80%,单个商业综合体每月最高补贴5万元。免费开放夜间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鼓励各地对活动期间发件量超过20万件的快递企业,按超过部分给予每件0.1元补贴。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提振消费、激发活力,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下一步,我市将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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