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近2.5万尾大黄鱼幼苗和近6.5万尾黑鲷幼苗在大丰港海事码头放流。本次放流活动,是利用今年3月份南京海事法院公开审理的首起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三名被告赔付的十多万元生态损害修复金,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通过此次增殖放流,使海洋生态环境得到了及时有效修复,以“有价赔偿”守护了“无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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