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规一:网购处方药须实名
从12月1日开始,《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网售。
新规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应停产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自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应暂停生产、经营,及时控制产品风险。
新规三: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
从12月15日起,《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试行)将开始实施。该规范将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规定了测试的内容、范围、试卷构成和评分标准等,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及以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测评或评估监测。
新规四:独生子女每年可享不少于5天带薪护理假
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条例》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
新规五:免费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及村(居)法律顾问等八个方面的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并明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向社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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