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再获省督查激励
记者近日获悉,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我市获“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督查激励,这是继2021年以来我市再获此项表彰。
责任编辑: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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