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 明天起全省统一执行

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2-10-31 查看数:0

健康关乎民生大计。为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心理治疗的临床需求,江苏省医保局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从明天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此次新政明确了“心理治疗”项目内涵,是指“接受规范化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师或取得心理治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适宜的独立治疗空间,针对符合心理治疗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用规范化的心理治疗技术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消除或缓解患者心理障碍表现。每次不少于60分钟”。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徐夏娟:“‘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乙类’,医保支付标准为: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的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元/次。”

同时,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实际收费低于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其中,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实际收费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徐夏娟:“市医保信息系统也将及时更新维护到位。后续我们也会加强心理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日常监督检查,防范基金支出风险,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

目前,江苏省103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253家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立的精神科,随同医院一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同时,江苏13个设区市及84个县(市、区)已开通心理援助热线194条。盐城市心理援助热线为18921889095、88880116。其中18921889095为24小时全天开通,88880116为正常工作时间开通。

责任编辑: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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