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广电中心物业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0 查看数:0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广电中心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内容:物业保洁服务(暂定三年,试用期三个月,经业主考评满意,可以继续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一年期满后经考评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4) 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本次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招标采购要求、投标要求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

(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后承接的不低于10层或单幢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广电信息机构保洁服务管理经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前请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盐城广播电视总台财务部(B楼425室)(户 名: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账 号:32001735236051142145  开户行:盐城市建行亭湖支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证照、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盐城广播电视总台经营管理部(A楼613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条件投标人可以购买标书,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先购买电子标书,则送达标书同时交验相关证照及复印件。。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物业服务资质证书、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物业管理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部门等相关机构的证明其现为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材料。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判法  。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网》发布。

九、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 2月27日15:0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请于开标当日上午11:00前送至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审计监察室(A楼803室  颜凯凯收)。投送标书时一并验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和购买标书收据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晓慧           联系电话:0515-88436184

传  真:0515-88436185      邮  编: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