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唯蓝工作室装潢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4 查看数:0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为发展需要,现对所属唯蓝工作室装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2、工程名称:唯蓝工作室装潢工程。

3、工程地点:解放南路176号广电大楼B座五楼。

4、承包方式:装潢工程包工包料。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现场勘察:投标人咨询和现场勘察相结合。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基本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投标人必须承担过类似装潢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且未发生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无不良记录。

⑶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到盐城广电中心(A楼613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条件投标人可以购买标书,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工期要求:

⑴本招标项目工期20个日历天。

⑵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若不影响关键工序则不顺延工期,否则须由招标人确认后可将工期顺延,若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招标人签字确认后将给予工期顺延,但不给予施工期间的机械、人工费用补偿。

四、工程内容:详见标书结合现场勘察。

五、质量要求:

⑴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验收达合格标准。

⑵中标人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必须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⑶投标人须明确质保期限。

六、投标人及履约保证金:

⑴本工程投标单位需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当天现场交付(信封装好),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现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⑶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七、付款方式:

⑴按9:1方式付款,中标人施工完全结束,经验收合格,付总价90%的款项,余款一年后付清。

⑵乙方必须开具有效的建安发票,方可办理付款。

八、投标报价:

本工程属大包项目。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劳务、利润、税金等所需全部费用的体现。

九、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齐全,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不得修改。投标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退还除原件外所有投标文件。

十、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

⑴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

⑵投标人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⑶投标人要对保修期限作出书面承诺;

⑷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数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后密封,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二、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11:00时前将投标文件及报价封袋送至盐城广播电视台(A803室),颜凯凯 收,逾期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三、评标时间及方法:

⑴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15:00。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标书采用评标、议标方式进行;

⑵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下浮率结合投标人的业绩、公司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人。

⑶为有助于对招标文件的评定,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方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十四、投标人如对招标书存有疑问,请在2017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8: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项目咨询:郝凌云  联系电话:13921889977

招标联系:谷晓慧  联系电话:0515-88436184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76号

盐城广播电视总台

2017年8月21日